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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着濡湿的体Y进入(4 / 9)

的体内撕扯出来,再不顾他的抗拒插进去,如此反复。要,或者不要,拖泥带水地粘附,还是无情的来去,两种自由的选择,没有一项通向满足。

门里门外,我都将站在他的另一边。那道门有一个垮不过的门槛,叫作婚姻。

陶陶那晚之后没多久就搬了出去,因为我替他找了间更大的公寓,三室一厅,一间做他们夫妻的卧房,一间做婴儿房,另一间做他的画室,也算是打点的周全。他似乎很高兴,那个地方将会成为他的家。我可以想象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屋里布置的花花绿绿,像午夜的焰火一样不甘寂寞。

帮他搬了家之后,我没有久留,借口还有约会匆匆离开。其实我从回来就没有见过聆韵,不是专门针对她,只是懒得见任何人。每日上班下班,两点一线,推掉所有的应酬,只是一味的贪睡。

生活其实就是这样,会有人为了没工作而自杀,为饿肚子而上吊,失恋的事情,日日发生,会为之舍命的事情只发生在电视里,作为一种消遣,骗骗过于安逸幸福的人无处施展泛滥决堤的眼泪。所以我继续正常的泰然的过着我庸俗平静的日子。

当然,我和陶陶恋都没来得及恋就崩了,严格算起来我还不能算是失恋。我们的关系不知道该如何定义,不妨称之为“暧昧”。

又回到家把自己睡个天昏地暗,晚饭也懒得吃。正睡得云里雾里,门铃响了,我很纳闷会是谁,反正一定不会是陶陶,他搬走的那天,死活不肯将钥匙还我,就连他的房间,也不许我瞎动。我懒得跟他争,反正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我还没脆弱到什么怕触景生情。什么将旧情人的东西统统丢掉之类的做法在我看来不过是一种无聊的惺惺作态,有本事把记忆一起抹了,才真的六根清净。否则丢了东西,除了感觉自己悲惨透顶,意冷心灰,真是天下第一伤心痴情种,再无别的用处。有人说那时再世为人的开始,可是既然还在乎,又有什么权力否定以前的全部呢?

不管怎么说,和陶陶一起的日子,刨去不安全感和罪恶感的话,我一生中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过,如果我这人还有让自己开心的能力。我对自己并不苛刻,我并不强求自己立刻忘记他。

门铃很坚持地响着。我爬起来,将门打开一条小缝,探了个头。是聆韵。她见到我,露出吃惊的表情。我笑了,是啊,她几时见过我这般邋遢的模样,我在她面前永远衣裳鲜亮,神清气爽。

我将她让进厅里,让她稍等一下,到洗手间擦了把脸,我看着镜中的我,哑然失笑。

我的头发胡乱地立着,胡子拉扎,眼睛臃肿,倒还真有那么点情场失意的味道。不不不,一觉睡起来,没人能看起来不憔悴。我将水打湿头发,稍微整了整,很快地剔了早晨忘记剔的胡子,总算可以见人一些。

“不好意思,让你等。”我打开冰箱,想向她提供些饮料,但冰箱里空空如也,只好抱歉地请她喝自来水。

聆韵连忙叫我不要介意,反正她不渴。这倒是,她毕竟不是来喝茶聊天的,她更关心的是我的终日不见人影。“天,你病了吗?你看起来,很,不大好。”

我摇摇头,“没什么,最近忙,累得慌。”

“我知道这么直接跑来很失礼,但是打电话给你,总没人接,连录音电话都没响。我怕你出事,所以……”她急忙解释,但似乎又觉得自己太大惊小怪了,所以没说完便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我的心里泛起一种感动,我想如果我的身体有一天睡得烂掉,或许这个美丽的女孩,不知会不会是唯一惦记我的一个。

“天主关上了门,又在别处开了窗。”这句话突然跳进了我的脑子,我开始怀疑是否这一切是否是老天在捉弄我,我做出了一个选择,却在没有来的及执行之前就已经被否决,而这个女孩,或许是我真正的守护天使。

我走到她面前,轻轻地抬起她的下颚,她乌黑的眼睛看着我,容颜如玉一样晶莹美丽。如果娶了这样的女孩为妻,或许我就不用再孤单的一个人。我不知道爱不爱我,但这个凡事认真的女孩会一直忠诚的对我。

那一刻,我几乎单膝点地,向我的公主求婚。

“我找不到你。我的朋友都开玩笑说男人都是这样,一追到手,就不珍惜了。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可是你这样老不出现,又不回我电话,我很不好和朋友们解释。”

她的话让我及时地回过神来,我一拍脑袋,拉了拉电话线,拽出断掉的一头,笑道:“啊,上次睡觉迷迷糊糊给拔了,忘记插回去了,才想怎么这么安静,连长途电话公司都不打电话来做广告了呢。”

“很少看你这个样子呢。”她微笑,站起来,“好了,我只是想确认你没事,我店里还忙着呢。我走了,改天约我。你接茬睡觉吧。”

说完,她掂起脚尖,在我的脸上轻轻一吻,轻轻地说:“我爱你,天。”

她婷婷袅袅的背景消失在门口,我摸了摸右颊,仿佛还有些温润的感觉。被爱的感觉很好,如果是半年前,我一定会欣喜若狂吧。改变的意念,如过眼云烟,消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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