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主回来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声音的主人正在厨房泡茶,眼镜上厚厚一层水汽。雪白皮肤,长翘睫毛,纤长手指,光洁脖颈,依旧挺拔的一米八身姿立在那里,好似一尊俊美无俦的石膏雕像。
好久不见,是老七。
“你还知道回来。”老七看都不看他,声音确实清晰洪亮。
阿初说不清他是真的埋怨,还是习惯性的阴阳怪气。
自打阿初进门时他瞅了一眼,就不再抬头,专心摆弄台子上他的那些茶具,将烧开不久的水倒来倒去,散出一室茶香。
斟了个七八分满,他端着小茶杯缓缓走过来,递给阿初:“给你,迎客茶。”
阿初接过,滚烫温度透过薄薄的杯壁传到手上,她赶紧右手换左手,还是被烫得拿不住,差点把茶水撒出来。
“烫啊?热茶才好喝啊。”老七的目光这才从她手上离开,抬头看她的脸。职业扑克脸,此时却是努力装得好像没感情,眼睛里透着一股不满的怨气。
阿初吹了吹,一饮而尽,什么滋味一点都没尝到。
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想赶紧结束这尴尬场面。
“我刚回来,收拾下行李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去B市,奸商给我腾了套老房子,毕竟你们一群小伙子,挺不方便的。”
“行吧。你放心吧,有我给你看着房子,不会给你把房子造了的。”
洗完澡,只开了小夜灯,阿初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想着当初和奸商、老七一起折腾摇滚乐队的时光,挺开心的,半夜里吹着凉风步行回家,树叶哗啦啦被吹落一地,自己在橙黄色的街灯下被老七吻了,薄荷味,有点清凉。
然后自己就不辞而别去国外了,奸商没接家里生意,做了娱乐公司,给老七搞了个男团,叫什么宝石Jewels,意外做得还挺好。
有人敲敲门。
“我,老七。”清亮的声音。
“给你拿个加湿器。”
老七抱着一个可爱的小熊加湿器就往房间里窜,昏暗灯光中,行动路线依旧清晰。
“住你的房子,占你的便宜,可是我气还没消,得给我解释解释你为什么不告而别吧。”老七说。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我只知道‘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你要没走,咱俩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你可以让你的迷妹们打酱油。”
“谁被操的扶着窗台哭,说这辈子都要卖给我,就为了天天吃我的酱油烧排骨。谁一饿肚子就开始拿脚挑我裤裆,拿胸往我身上蹭,拿小嘴巴咬我耳朵,撅着屁股求揍给我吉他上舔的都是口水?”老七默默在床头柜腾了个地方,把阿初看一半扣住的小说挪开,给加湿器插好电源,又试试雾气。
“我。”阿初喃语,侧过身看老七。
好多事情在脑海里重现,比如老七在厨房里穿着白色老头背心,扎着围裙,吹着电风扇,挥汗如雨给自己烧排骨的样子;再比如在沙发上,老七一边狠狠顶弄自己,一边拿着小盒冰淇淋,给自己冰脑门的样子。
阿初内心泛起几分酸楚,身体也变得燥热起来。
她捧着自己的脸,看着熟悉的身影,默默唤了他的名字:“老七……我不是故意要走的……”
老七转过头来看她,似乎没听见她的解释一般,只是问她:“想不想吃酱油排骨?”
“想。”
“交钱!”老七装作凶恶的样子,扯了她的手,狠狠地打了一下她的手心。
“我交。”阿初服软,目不转睛地看着老七的脸。
“被窝也给我钻钻。”老七掀开被子一角,钻了进来。
香水混合着烟草气味,是那样熟悉的味道,让阿初想起了当年出租屋的黏腻。
“听奸商说你今天要回来,我特地去超市买了三百多块钱的排骨,又洗又焯,又腌又泡,烧了一下午。可你踏进门,我一看见你,想起你的不辞而别,我就给气的扔冰箱了。”
老七在被子里精准地找到了阿初的屁股,用力连拍两下,痛感不强,感觉却很分明。
抬起下巴,老七正好顶住阿初的头顶。他抓起阿初的小手,放在自己心脏的位置。
“你一走,这儿,空了,拿什么还我。我怎么罚你才够我的排骨钱。”
老七低头亲吻阿初,吻得激烈却保持着克制。
这次的嘴唇不再像当年路灯下的那样冰凉,而是温热湿润的。
他想吻遍阿初口腔内的每一寸,把她吻化了,这样,她就不至于逃走了,她就是永远在自己怀抱里,为美食撅起小屁股的跟屁虫小姑娘了。
阿初被吻得眼神迷蒙,含糊地念叨:“老七排骨,酱油排骨。”
“你别走了吧,奸商的房子哪儿有这里好住,我给你做酱油排骨,还给你做小鸡炖蘑菇。”
“宿舍这么多人呢……”阿初想把自己的小脑瓜藏起来,却被老七一捞,卡到了他